爸媽的保存期就是十年
From : 親子教養報
當你願意開始
我一直都這麼愛著孩子、一直都這麼享受著教養孩子的過程,原來我一直都知道——養育孩子這件事,是有保存期限的。而且我還要斬釘截鐵地說:這個保存期限,只有十年。
英國人似乎很習慣吃冷食當午餐,所以任何超市的三明治欄位上,可選擇的種類很多,價錢也差距頗大,媽媽總是三心兩意,但選得不亦樂乎。買已經夠穿的衣服有罪惡感,買填飽肚子的午餐可以慢慢挑吧。
姊姊和弟弟也跟在附近,這天我們三人到的是英國知名的連鎖百貨瑪莎,食物區的東西看起來都是那麼的新鮮和豐富,連小孩子都顯得躍躍欲試。但是他們對媽媽挑什麼正餐並無多大意見,反正脫不了健康裡的「無趣」。
我挑著挑著,突然大發慈悲地對他們說,「要不要去選一包洋芋片」。他們的眼睛隨之一亮,然後兩個人就跑了,一起跑著去挑選新愛的零食。媽媽平時對食物的把關很嚴格,但度假嘛,總得放輕鬆一下。我又繼續選著我的「無聊」三明治,可是好像他們去了好久,「怎麼選包洋芋片要這麼久呢?」我於是開始找起了孩子。
您知道嗎?在超市裡找人,八字要好,不然一排一排的貨架,你往東他剛好往西,可能讓你找上三輩子也找不到人。這天我八字不重,找了好久都找不到,心裡突然有些急了,正要開始媽媽的胡思亂想時,只見——
好遠好遠貨架的盡頭,姊姊整個人趴在弟弟的背上,兩個人好像在玩小火車的小孩把戲,我猜不是在家裡,他們不敢笑得東倒西歪,但臉上的笑容,燦爛到了極限。超市的燈光很亮,剛好打在兩人的臉上,因為距離很遠,媽媽似乎有種看默片的錯覺——我看到了二十年後的自己,將最心愛姊姊和弟弟小時候的可愛,投入無聲的放映機,默默流轉著。
「可愛」是我對孩子唯一的形容詞。這麼通俗的用詞,但我覺得沒有其他字眼可以取代。有些事情,沒有走上那一步之前,你是無法預知自己的心裡感受——這是我第一次單獨帶著兩個孩子出門旅行,我意外地驚覺,原來,單獨帶孩子出門旅行,是這麼的美妙。
去年四月的春假,當我決定,要自己帶著兩個半大不小的孩子,去英國自助旅行時,心裡只想著:如何安安全全地去,然後平平安安的回來。一個媽媽,兩個孩子,十四天的旅遊——上帝為什麼不早點暗示我呢?從頭到尾,我都沒想到旅行可以寫成一本書這回事。恨!因為如果有出書計畫,那照片至少要多拍三倍才夠啊!
旅行是為了要走更長遠的路。之後孩子回到學校上課了,媽媽也要開始工作了,再寫寫東西吧,我告訴自己。其實在我腦子裡要寫的東西,大概要排到八十歲才寫得完。而且我還知道,等著我寫的媽媽爸爸們也不少。可是等我要動筆時……
程序是這樣的:每天早上八點,到樓下送完孩子上校車後,我連家門都不入,就提著預先準備好的東西去游泳。現在我終於知道,為什麼大禹治水「三過家門而不入」了。因為只要一回家,大禹可能會想先吃早點,然後看到舒服的沙發和旁邊的小說,就會跟自己說「看一下就好」。然後看著看著,眼睛就會酸就會想睡覺,但是大禹知道還不是睡覺時間,於是就想走到廁所洗把臉讓自己清醒。但因為先經過了房間的床鋪,「先睡一下再洗臉比較符合邏輯」……所以「治水」這件事,一定會成為歷史的絕響了。
所以,我直接了當地就朝游泳池出發,運動完後精神一定很好,但我還是不敢回家。於是就窩在泳池旁邊的小桌子上,開始寫東西,一寫就是三小時,甚至四小時,才會起身。我好用功呦,沒有,事情就是這樣,當你願意——開始——接下去的都不是問題了。只可惜,很多時候,人們只是想,卻不肯開始,於是機會常常就擦身而過了。
當時,我的第三本書《還好我們生了兩個孩子》早已經完稿在編輯大人手上,出版是兩個月之後的事。所以我開始想,下一本書要寫哪一個主題呢?結果寫來寫去,滿腦子卻一直出現:我和孩子在英國玩得總總,揮之不去……寫成書嗎?不可能吧?兩週的旅遊,我們還只在三個地點停留,哪可能寫成一本書呢!
結果,一寫就超過九萬字,從第一個字開始,一發不可收拾。寫到最後,我怎麼有個感覺:好像我又跟孩子,再去了一次英國。
唉,我說嘛,什麼事都只差個開頭而已,它適用在人生的任何事情上,舉凡:喜歡他,就去開口跟他說;想升學,就早起去圖書館苦讀;想結婚,就去找新婚要住的房子;想生孩子,就先去懷孕;想離婚,就先將自己的謀生能力建立起來;想幫孩子念故事,就先去將故事書搬回家;想帶孩子旅遊,就先存錢;想要家庭幸福,就開口跟另一半說我愛你;想要教養出好的孩子,就必須花固定的時間(請看清楚,是時間,不是錢)在孩子身上………以下刪除一千項,請自己根據自己的需要類推。
這本書明明寫的是旅遊的過程,甚至順序都是照著一天一天排下去。但是我為什麼不取個《母雞帶著小雞遊英國》的書名呢?其實我還頂喜歡這個名字的。因為這本書的主旨,不在旅遊,也不在風景,那些東西根本輪不到我來寫。我的出發點都一直擺在一個東西上頭——人。媽媽和孩子,三個人。一個媽媽,如何將教養融入生活中、如何從小孩身上學到更多與小孩相處的方式、如何體諒和尊重小孩的想法、如何讓他們知道我有多愛他們………
原來,教養孩子,也可以變成父母人生的美好回憶——這是一位爸爸讀者給我的讀後感想。聽起來這麼平凡的旅遊主題,他竟然說「內容有趣極了」。
昨天爸爸出差不在家,我與姊姊弟弟擠在一張大床上,睡到半夜,媽媽被「天外飛來的一腳」踢醒,我看看鬧鐘,三點一刻,突然我的腦袋裡,就「叮」的一聲出現了下面這幾個字——爸媽的保存期只有十年。這不就是這本書最貼切的形容嗎?
我一直都這麼的愛著孩子、一直都這麼的享受著教養孩子的過程,甚至在已經不惑之年還動念想再生第三個孩子,原來我一直都知道——養育孩子這件事,是有保存期限的。
我知道,不是每個人都能到英國旅遊,但是花蓮也很好。我知道,不是每個爸媽的保存期都是十年(只會比較少,不會比較多)。但是,父母有幾年、孩子到幾歲,都只是一個提醒。我們不是上一代只求溫飽的父母,我們還要好好享受,養育下一代時,千金也買不到的美好時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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