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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是什麼理由
法官:「你撿了錢包,為什麼不馬上交到警察局去?」
被告:「因為那時候已經太晚了。」
法官:「那可以第二天送去嘛!」
被告:「因為……第二天錢包裡已經沒有錢了。」
崇德文教基金會三重區親德青少年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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